“房住不炒”再发力!国家将出手帮刚需“买房”!
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,最近大半年来,有一条调控内容,政府一直在有条不紊的行进中:
今年3月全国人大、政协会议上有关房子有两个新提法:
一个是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;
再一个,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,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,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。
7月2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》,预计今年在40个城市筹集建设9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,加强保障力度,保证年轻人,住得起,住得下。
7月23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发布《关于持续整治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》。
以问题为导向,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、房屋买卖、住房租赁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、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。
这四个大方向可以说,几乎涵盖了房地产方方面面,不仅有8个部门层层把关,同时还给出了时间限制,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,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!
7月30日,在中央政治局下半年经济部署会议中,再次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。加快发展租赁住房,落实用地、税收等支持政策。
8月24日,北京市住建局就率先发布了全国首个地方租赁条例——《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》(征求意见稿),挑几个主要的来说:
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,与公安、教育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;
控制租金涨幅、控制佣金价格,控制租金价格;
所有住房租赁企业必须在政府备案,统一监管;
分类管理租房市场里中介、二房东两类企业;
……
近日,又有多城公布“十四五”住房发展规划,到2025年期间:
广州市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》,全面完成公租房3万套、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、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。
上海提出保障性产权住房将新增供应23万套,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(间);
广西提出新建公共租赁住房6.26万套、保障性租赁住房1.39万套,年均发放租赁补贴规模保持在8万户左右。
广东、江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别为74.05万套(间)、20万套(间)。
武汉市拟规定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按6%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。
……
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味着什么呢?
如果符合条件,可以低于市场价租到一套房,一般不超5年可续租。给你一个缓冲,等到有了一定的积累和能力,再去购买商品房。
如果到时候仍然买不起,政府还有共有产权房,可以用较低的价格购买一部分产权。
就在年初,北京还在原有的基础上吸取经验教训,推出了一种政府和购房者各持有一定份额产权的新型共有产权房。
总结下来可分为:政府不取租金、5年后可入市交易,政府部分只取原值。
不过这种新型模式并不会取代原有的共有产权房。
是国家为了解决大城市高房价问题标志性的一步,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城市会推出这样的房子。
其实上述政策调控说的一直都是一件事儿,那就是保持大城市青年人、学生,城市新市民的持续流入,不能让房子成为大城市“新陈代谢”的阻碍。
咱们国家要想继续实现突破发展,一定是点带面,面带片,集中力量,实现突破。
但是,过高的房价,会挡住年轻人。
没有了人,城市怎么发展?
如果北上广深等大城市都遇到这个问题,点到面到片的结构就完全被打破了。车头没劲了,火车还能开得快吗?
要彻底解决高房价的问题,得采取差异化的打法,可能跟新加坡的做法有点像。
第一个针对高端人群,这些人经济实力相对比较强,你征税也好,提高首付比例也好,都能负担,那OK,就完全市场化。
第二个是普通市场,跟高端市场不是完全分割开的。
一些年轻人、刚需,完全买不起房,安不了家,怎么办?
政府就得出手了,加强调节力度,共有、公租、长租,配套上。
这样城市大部分的需求、就业、获利,产业才能发展得起来,经济才能长久。
现在讲究城市群经济,都是核心的大城市带动区域,再带动周边一大块的发展。
如果核心城市自己都人口流失严重,发展不起来,那城市群的魂儿都这样了,还如何带动周边?
所以,在这些城市的朋友们,对于未来房子的判断,也要分清楚。
普通住房,未来上涨空间一定会控,会限,投资意义也不大。
而国家对于投机炒房、做高房价这些违规行为打击只会更加迅速和严厉,堵住投机倒把漏洞,未来将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的行为或将大大减少,想要通过炒房赚钱这条路是行不通的。
贯彻落实房住不炒,不仅仅是稳房价,清缴违法违规房地产金融活动,也包括整改市场,还房产交易一个理性合理的环境。
我是小司,如果喜欢今天的内容,请为我点个在看!